10、建筑学专业评估视察小组视察工作项目有哪些?
(1)与专业所在院系负责人商定视察计划。
(2)会晤校领导及学校有关负责人。
(3)会晤院系行政、教学、学术负责人。
(4)了解院系的办学条件、教学管理。
(5)审阅学生作业(包括参观学生作业),观摩学生上课,必要时可辅以其它考核办法。
(6)会晤学生,考察学生学习效果并听取意见。
(7)会晤教师,了解教学情况并听取意见。
(8)会晤毕业生,了解毕业生情况。
(9)与校领导交换视察印象。
(10)与院系负责人、师生代表交换视察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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